在適婚年齡提早找對象

英國倫敦大學統計學教授經過多年研究提出一套幸福婚姻的公式
M=Y+(1/2.718)*(X-Y)
M:適婚年齡
X:逾期停止尋找對象的年齡
Y:開始尋找對象的年齡
1/2.718:風險係數,如果每個人不結婚接著找對象的話,都有越找越差的風險

吳若權說的精神適婚年齡
是明瞭自己的人生價值觀之後,還要遇見一位能接受這種價值觀的人,並且願意結婚,成為「靈魂伴侶」。當一切遇合都自然而然地發生了,那一年就是「適婚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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