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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來談「媒人」:
 
這個在網路戀愛世界裏快要變成恐龍的名詞其實還是左右了好多女人的婚姻,只不過媒人從長輩變成平輩而已。
 
 
在男女授受不親的過去,所謂的「姻緣天註定」其實是「姻緣由媒人註定」。媒人如果偏心坦護一方,另一方可能會在男婚女嫁之後發現自己上了大當,認命的人便是一輩子完蛋。在以父母之命為重、男女不太容易個別交往的時代,媒人美言幾句,往往能夠左右父母的意見,和傳統女人一生的命運。
 
 
我聽過好多聽媒妁之言結婚的上一代女性把自己的不幸歸罪到媒人身上。為什麼不告訴我他是花名在外呢?為什麼說明這家子的公婆既無理又苛刻呢?為什麼不坦白說他們家看起來有錢,其實只個空殼子呢?有時這個媒人還是自己最可靠的親人。這下更糟了,萬一婚姻破裂,連親屬關係都一起搞砸。
 
 
媒人不好當。以前的媒人,責任實在重大。現代的媒人,雖然已經失去了舊時代的重要性,但也還是常常會變成「在如膠似漆時被遺忘,在不共戴天時被埋怨」的角色。在我看來,很多憑三寸不爛之舌推波助瀾、以為自己在「做好事」的媒人,實在單純到愚蠢的地步。
 
 
「唉,要我做媒人還要包生兒子,我上一輩子欠他啊?」當怨偶找上媒人協調時,媒人常這麼嗟歎。
 
 
而被介紹人再怎麼無辜,到底也還是自己點過頭輕易承諾了婚事,也是糊塗到危險的地步。
 
 
「因為我信任他,相信他的眼光啊。」怨懟著媒人的曠男怨女,往往會找出合理化的藉口,抹除自己的責任。怪別人總比怪自己好過些囉。
 
 
當各式各樣的媒人都要小心。人們在急著尋覓姻緣時最盲目,所以為朋友當月下老人的人,得有「功成身退、功不成身也退」的心態,不要太相信自己的眼光和第六感一定是正確的。被你牽線的人不是種豬,他們有權利看不對眼。你也不是全能的上帝,不要替中一方拍胸脯保證、不要催促、不要「以配對成功為己任,置別人幸福於度外」。願意結婚不代表愛情永保安康。
 
 
其實,要媒人為我們深入觀察理想物件是不可能的。就像「職業介紹所」不可能完全瞭解被介紹人的可用程度和真實的工作態度一樣。
 
 
我看過好幾個離譜又經典的例子。在鄉下長大的小米,最聽大哥的話,大哥很欣賞自己做生意認識的阿杜,說好說歹把年輕漂亮又涉世未深的妹妹介紹給阿杜,自己和阿杜之間的生意往來,親上加親,順暢無比。小米與阿杜同居,在懷孕五個月時,才發現阿杜怪怪的,怎麼他越來越常出差呢?有天跟蹤阿杜,才發現阿杜已是有夫之婦,也是兩個幼兒的爸爸。離開後的小米很怨恨哥哥出賣她,哥哥也很無辜,他確定阿杜的身份證配偶欄是空白的(在臺灣,很多已婚的人配偶欄是空白的)。殘局很難收拾,兄妹之情至今很難回復。
 
 
親密關係中更有許多媒人看不出來的事情。
 
 
談過戀愛的人必然承認,萍水相逢時,我們會把自己最美麗的一面端出來;深入交往之後,往往會一一發現對方的秘密;一起生活過,才能瞭解他是不是真的能夠長久相處。每個人都有很多私密情事:酒肉朋友不會知道、爸媽不太清楚、長輩不可能瞭解,就算是知己也無由窺見、也許連他本人都無法對自己坦白的私事。
 
 
媒人只能看出「他應該是個好人」,看不出他愛人的能力,也看不出他的性能力。
 
 
最近,我的朋友愛莎和交往一年的A建築師分了手,分手後,A以淚洗面百般挽回:「妳好歹也告訴我,我哪里做得不好?」,愛莎避不見面,也不給原因。原本視A乘龍快婿的父母和將A先生的體貼看在眼裏的朋友都大惑不解,父母還把愛莎罵個狗血淋頭。愛莎始終保持沉默。
 
 
身為朋友,我的習慣是,不主動問朋友分手的理由,除非他自己想說。
 
 
有一回愛莎與我共品上好威士卡,她吐了真言:「唉,分手的理由,叫我怎麼說出口呢?老實告訴妳,我是在和他上床之後才想分手的,因為他實在實在──(以下省略,總之是先天性的問題不是技術性的問題)
 
 
唉,不提也罷!婚姻可是一輩子的事,我可不能忽視這個問題啊。我不是不想說清楚分手的理由,而是說出來更傷他,也會讓人家誤解,以為我是個『欲女』呢!」
 
 
媒人是交通警察,在姻緣路壅塞不通時,讓大家的路好走一點,但可不能一直引領你向左轉向右轉、護送你一路平安到家。他當然更不能幫你開車回家。
 
 
好媒人,要懂得分際,推銷不要過火、干涉不要過多、電燈泡不要當太久、愛情中也不需公道主,所以切莫反客為主啊。
 
                              by 作家 吳淡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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